各位同学:
本学期《独奏》、《提琴演奏》期末考试曲目上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曲目上报时间为 2023年11月25日—2023 年12月1日(下午17点截止)。
2.考试曲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逾期不予补报。
3.考试曲目填报方式如下:
方式一: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上海音乐学院教学服务微平台”,点击“服务平台”,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再点击下方的“服务”,在“考试内容填报”模块填报考试曲目。
方式二:登录上海音乐学院教学服务一体化平台:https://jwgl.shcmusic.edu.cn/scm-tms/(请同学们在电脑端登录上述平台填报),点击“考试内容填报”填报考试曲目。
4.学生在教学服务微平台或教学服务一体化平台填报的曲目为最终考试曲目。
5.凡有《独奏》、《提琴演奏》考试的学生均须通过教学服务微平台或教学服务一体化平台填报考试曲目,否则不予办理与考试相关的各类手续。
6.所有课程的缓考手续均须在考前办理,考后一律不予补办。
备注:
中小提琴请用英文填报曲目。
范例:
1.a major scale
2.wieniawski etude op.10 no.7
3.paganini caprice no.22,
其他各专业用中文填报。
大低竖范例:
1.d大调音阶、琶音、双音
2.大提琴练习曲集no.4
3.皮亚蒂大提琴随想曲12首 no.3
铜木管范例:
莫扎特:a大调单簧管协奏曲,第一乐章。
教务处
202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