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一、受理时间:学期内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邮箱(jinwen@shcmusic.edu.cn)
二、邮件主题:姓名申请学历或学位证明,邮件内容格式详见附件1
三、教育厅规定毕业证、学位证丢失或毁损不能补办,但可办理《学历证明》,具体流程如下。
四、如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有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同邮件作为附件一并发送(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业务流程(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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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邮件主题:姓名申请学历或学位证明,邮件内容格式详见附件1
三、教育厅规定毕业证、学位证丢失或毁损不能补办,但可办理《学历证明》,具体流程如下。
四、如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有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同邮件作为附件一并发送(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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